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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住建部鼓励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烟台今年扩围 济青已试点研究

    信息发布者:蓼兰幸福村
    2019-10-04 17:23:47    来源:经济导报   转载

           9月26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下一步将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,除了要加大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外,还要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,鼓励人口流入大、房价高的城市根据自己的情况发展共有产权住房。

     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、导报特约评论员李铁岗表示,对于许多国人来说,即使收入低,也想拥有一套“自己的”住房。“如果不符合公租房要求、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的话,共有产权住房能满足他们的部分心理和实际需求,因此有一定的市场空间。”李铁岗说。

      在李铁岗看来,与以往的经济适用房、限价房不同,共有产权住房是一种有限产权住房。政府和购买者将共同分享土地和房屋的增值收益,也共同承担土地和房屋贬值带来的风险。从制度设计上看,有限产权与完全产权的住房相比,投资获利的空间大为减小。

      在山东,共有产权住房已经落地。2017年,烟台出台《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》,在省内率先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。试行期间,共有产权住房主要从已竣工未分配的保障性住房中筹集,按市场价下浮10%定价,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70%产权,剩余30%产权暂由出售人持有。产权共有满2年,购房人可以一次性增购剩余的30%产权,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。2018年烟台市在2个保障房小区筹集共有产权住房1284套,先后有近500户家庭选购了称心如意的住房。今年将修订《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》,争取在全市推广实施,扩大共有产权住房受益范围。同时,支持蓝天公司启动新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。

     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,山东省住房保障体系研究调研已纳入该厅2019年度调研课题计划,其中就有共有产权住房发展方向一项内容。

      今年6月份,济南市住建局局长吕杰表示,将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研究。

      经济导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的信息显示,青岛市正在积极组织研究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工作方案,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报市政府批准发布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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